愛,是一生的抉擇(轉貼)

2007052115:25

愛,是一生的抉擇     江林月嬌

婚姻,不是「找」一位合適的人,而是「作」一位合適的人。  

         

婚姻新詞

                 活在物質富裕的國度裡,「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」真是被實踐到了極點。腦海中跳出《墮落與文化》一書中的文字:「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和佛羅裏達州,離婚率已經超過了百分之百……」〈註1

          的確,在我們所處的社會裡,「離婚」就像丟棄失去糖味的口香糖,大驚小怪者日漸減少。「合則聚、不合則散」、「好聚好散」大家還是朋友嘛,何必彼此為難!

不知不覺中,我們腦袋裡多裝了些婚姻狀況名詞:「原版婚姻」稱為Original marriage,「二度婚姻」稱為Second marriage,「三度婚姻」稱為Third marriage…以此類推。

生活在離婚家庭的孩子們更是辛苦,生父Biological-father、生母Biological-mother、養父Step-father、養母Step-mother。孩子與養父〈母〉前次婚姻所帶來的小孩互稱為Step-brother or Step-sister。至於,生父〈母〉與養父〈母〉目前婚姻所生的孩子如何互稱,我還在繼續學習探討。

歪世代

       

        守著原版婚姻在這歪世代(Y-generation)中是乎顯得有點LKK〈老古董,守舊又冥頑不化〉。

「房子可以換新的,車子可以換新的,餐館可以經常換著口味吃……但是老公不換、老婆也不換。」我三天兩頭在看完社會新聞版後,感嘆地以哲學家的口吻宣告著。先生總是回答說:「妳是在向我暗示甚麼?還是在為我洗腦?」

家中有臺與Internet連線的電腦,「洗腦」可在手指按鍵的瞬間進行,有何困難可言。但洪水般氾濫的流行文化,也在十指輕鬆的觸碰間,湧過空間和心靈的閘門。在地球村的時代,流行文化趨勢全球同步,不會再有世外桃源的淨土。天方夜談般荒謬的事,會在不經意中突然與你肌膚相親,讓你驚愕而措手不及。

 網路文化主導著新新人類的思想架構,藉著「伊媚兒」(e-mail)和網路交談(chat room)也可以發生一場轟轟烈烈的「愛情」,甚至入洞房,居家過日子。然而,這科技的寵兒卻成了已婚男女外遇的另一夢魘。以網際網路為通訊交誼主要管道的二十一世紀,人們空虛的心靈依舊在尋尋覓覓地飄浮著,孤獨著。 

 

觸電與來電

 

多情的男女在緊張繁忙的大都會生活下,以「觸電」與「來電」為減輕工作壓力的調節劑。一場遊戲一場夢中,心知肚明著「兩個人的世界裡,不該有你」,但卻掙脫不了愛情的魔力。

 兩性共事的職場,男同事殷勤奉上的一杯熱咖啡,足以讓已是兩個孩子媽咪的女同事心湖蕩漾、感動不已;女同事的智慧能幹、光鮮亮麗的打扮,裙擺下露出絲襪中均勻迷人的秀腿,也能令中年男士被丘比特「沾滿荷爾蒙的箭」射中,再次感受全身觸電的快感。

 經年累月的婚姻中,俊男美女流落為曠男怨女。曾幾何時,如何撇棄「曾情定終生的另一半」成了「追求愛情者」的煩惱。

 

在外遇與邂逅中往返尋愛的多情男女;在StarbucksTommy Hilfiger中徘徊覓情的酷哥辣妹,蔚然成為後現代婚姻中止不住的傷痛。

 

愛與被愛

 

在「指腹為婚」、「媒妁之言」盡乎絕版,不再成為自由戀愛之阻礙的時空裡;在「政治婚姻」、「革命需要」漸趨陌生,不再侵襲個人婚戀的世代中,離婚指數卻在自由戀愛的浪潮下高升飆漲,這實在讓人不得不自問一句「這是怎麼了?」

 

兩個原本相愛結合的個體,活生生地拆散分離,不僅讓當事人自己受到傷害,關愛他們的親友的心靈必然也會受到波及。何況,還有那些因愛的激情而孕育誕生,卻要成長、生活在愛和家庭的破碎中的孩子們。

 

除了步入婚姻誓壇前未婚的男女需要學習「婚前睜大眼,婚後閉隻眼」,並且認同「一失足成千古恨」古訓外;在夫妻失和後,急欲服用「離婚止痛劑」的已婚夫婦,也需慎思「一分手永成心頭痛」的箴言。

 

婚姻,不是「找」一位合適的人,而是「作」一位合適的人。

 

愛,是用兩個人的生命,去完成相同的諾言,去共建一個避風避雨的港灣,去同駕一艘遠航的船。

愛,是一生的抉擇。

 

註一:唐崇榮,《墮落與文化》,探索者福音機構,1997年,p.26

        (刊登於《海外校園》雙月刊    Overseas Campus   79    200610) 

 

經文分享:

 「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,帶在你臂上如戳記。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;嫉恨如陰間之殘忍。所發的電光,是火焰的電光,是耶和華的烈焰。」(86)

「愛情眾水不能息滅,大水也不能淹沒;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,就全被藐視。(87)